社会价值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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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价值投资,是由社会价值投资联盟(深圳)提出的投资领域的社会创新,社会价值投资提倡以社会价值作为市场资源配置的价值引导和评判标准,旨在将经济激励和社会目标相结合,以产生正向的社会和经济变化。社会价值投资中对社会价值的测量和核算超越了传统市场价值的范畴。这是“社会价值投资”中“社会价值”部分的涵义。后半部分“投资”两字的涵义则较为复杂,可包括投资理念的形成、资金来源、筹资、投资的执行与管理,以及投资完成后后续或终端产品与服务的提供。在广义上,只要直接致力于改善社会的投资都可以被称为社会价值投资。而狭义的社会价值投资,关注的是个人或组织对社会价值生产者所进行的投资,后者以市场化的方式提供具有社会价值的产品或服务,以所得收入向投资者支付约定的经济回报。 以社会价值为基础的社会价值投资,会和以往的投资表现出根本性的变化,体现在: 第一,社会价值投资是面向美好未来的投资。财富不再是投资所追求的唯一目标。义利并举的社会价值投资,将会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第二,社会价值投资是最好的价值投资。其目标是服务社会,核心是回归到更长久、更整体的价值。这种带有强烈社会属性的投资,能够引导和撬动创新,驱动社会进步和发展,同时放大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社会价值投资”与“社会影响力投资”、“社会责任投资”的区别 “社会影响力投资(SocialImpact Investment)”在国外已经是一个被广泛传播的概念,但社投盟认为,社会价值不仅仅是“影响力”,而是一个内外兼顾的概念,扩展了所谓“影响力投资”的外延,在供给端,扩展到政府主导的投资行为、主流商业投资行为;需求端扩展至主流商业企业——创投类、PE、上市企业。 三者的区别 社会责任投资:在选择投资的企业时不仅关注其财务、业绩方面的表现,同时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如环境保护、社会道德以及公共利益等。——底线思维 在近百年的实践中,大部分企业仍然没有跳出“不作恶”的底线思维和“无回报”的成本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了应对外部压力的风控盾牌。 影响力投资:一种新的投资类别,强调社会目标,兼顾财务回报。投资对象以“社会企业”为主,规模小。——公益思维 服务对象是金字塔底层,投资领域主要覆盖基础民生行业,实施主体多半是基金会等公益组织。其进步意义在于投资者开始接纳外部效应理念,企业尝试用商业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其局限之处在于难以对接主流市场,义利双优的实践尚且不足。 社会价值投资:不仅考虑其动机,而且考虑机构所达成的三重结果(社会、经济、环境),强调创新在其中的作用,投资对象拓展至主流商业企业。——合一性思维 社会价值理念反映了从发展目标、发展方式到发展结果的动态过程。发展目标是建设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的美好未来;发展方式是创新的生产技术、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等;发展结果是主体所创造出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效益。社会价值投资具有整体性、创新性和合一性三个特征。 所谓整体性,是指主体关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共同体;所谓创新性,是指主体探索以新视角、新路径和新产品实现公平与效率同步提升;所谓合一性,是指义利并举的理念应贯穿主体的目标、方式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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